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办法

作者:学工办 更新时间:2020-07-06 点击数:24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办法

 

为促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学院科技创新工作顺利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竞赛分类:学校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学科竞赛的类别分为ABCDE五类。

A类:指教育部主办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且获奖难度和社会影响均很大的全国性重要赛事,以及国际性赛事。

B类:指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学会、国际性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影响较大的全国性赛事。

C类:指省市教育委员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竞赛。

D类:指省级学术团体或企业主办的学科竞赛,以及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分赛区竞赛。

E类:指学校主办的校内竞赛,以及为参加相应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的校内公开选拔赛等,至少要面向2个以上专业的学生。

具体的学科竞赛分类见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竞赛目录》。

三、经费使用管理

1.ACM创新实验室经费按照学校专项拨款加学院11配套(每年共约10万元)予以打包支持,用于各个实验室(包括日常教学共有的501508等实验室)日常维护、设备更新和升级、竞赛使用的耗材和师生竞赛差旅资助等,由实验室自主管理使用。

2.其他竞赛经费有学校拨款的,学院按1:1再予以配套;学校没有拨款的,学院按竞赛级别给予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竞赛备赛耗材、学生参赛补贴等,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分配管理使用。竞赛级别以学校每年公布的《竞赛目录》为准,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不予支持。支持标准如下:

A类竞赛:5000

B类竞赛:3000

C类竞赛:2000

D类竞赛:1000

3.学科竞赛经费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学科竞赛经费。

4.凡是由学院资助经费的竞赛作品,知识产权均归学院所有。

四、审批流程

1.学科竞赛经费支持实行“一赛一报”制,每年2-3月上报本年度“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审批表”。

2.不在年初上报计划范围内的竞赛,请于参赛报名时向学院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提交“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审批表”。

3.学科竞赛经费支持“一赛事一经费”,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审批主要依据创新创业学院发布的《竞赛目录》。

4.每一年度的赛事总经费额度不变。每项赛事经费超出部分由赛事负责人自行解决;剩余部分可用于实验室日常维护、设备更新、耗材、竞赛差旅资助等,由实验室自主管理使用。

五、竞赛信息收集

1.每项竞赛活动结束后,负责教师应及时整理资料,于一周内通过竞赛网络平台提交竞赛信息及参赛花费。

2.竞赛信息修改不得超过一次。

六、指导教师外出带队参赛

1.每次外出带队,不超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外出差旅费由学院承担。

2.涉及到一个实验室的竞赛,指导教师外出由实验室自行安排。

3.涉及到多个实验室的竞赛,由各实验室协商解决或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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