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重点、核心赛事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重点、核心赛事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为激励我院教师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国内高水平赛事。根据竞赛性质、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并结合我院实际,对下列竞赛奖励办法如下:
一、科技竞赛奖励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共有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赛事。凡我院教师以我院为单位指导学生在各级赛事中取得奖励,按如下标准给予指导教师(团队)奖励:
奖金额度 获奖等次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50000 | 30000 | 20000 | 10000 |
省级 | 6000 | 4000 | 3000 | 2000 |
说明:
(1)同一参赛作品获奖,只奖励最高等级;
(2)国家级奖励金额是按照学校新下发的竞赛管理办法中奖励
金额 1:1 配套,省级奖励是在学校奖励金额基础上各提升了1000元后配套。
2、学校发布的其他科技赛事获奖,年终核算时计入教师工作量,
不单独奖励。
二、创新创业立项奖励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共有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凡我院教师以我院为单位指导学生在各级项目中立项并结项,按如下标准给予指导教师(团队)奖励:
项目等次 | 奖金额度 |
国家级 | 1000 |
说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后再给予奖励。
三、其他奖励
其他不在奖励目录中的活动、赛事奖励,经创新创业学院认可,学院认定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奖励金额。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