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园日常管理办法

作者:学工办 更新时间:2020-07-06 点击数:1333

创业孵化园日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每个项目只能占一对桌子。违规超过三次则移出孵化园。

第二条 为促进IT孵化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和谐向上的创业氛围,维护各项目团队的合法权益,展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创业风采,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学生孵化园是校内创业实践基地,通过提供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规范引导园区内大学生创业团队创业实践,使大学生及其创业团队在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团队协作、公共关系、风险竞争、法律契约、开拓创新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

 

第二章  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理工大学校纪校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第二条  积极支持、协助和配合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  严格遵守孵化园作息时间,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

第四条  保证本项目团队区域内的干净整洁,同时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第五条  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做一些妨碍其他项目团队工作的娱乐活动。

第六条  不得私自动用其他创业项目团队或孵化园的办公设备,需妥善保管好本项目所使用的各项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条  由于创业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项目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  积极配合信息楼物业人员的工作,不得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第九条  由于创业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项目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各创业项目成员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保卫处或孵化园办公室报告。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创业孵化园办公室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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