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作者:学工办 更新时间:2023-08-28 点击数:15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氛围,推进我院学风建设,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类别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包括:发表论文,申报专利,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高数、英语等学科竞赛,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数学建模等比赛和专业技能竞赛等。其中,各类竞赛项目依据每年《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划分。

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

(一)活动申报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互联网+”等比赛,根据学校有关部门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2.学院牵头组织或组队参加的科技创新活动,根据每年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科技创新活动竞赛目录划分》,各科技创新活动负责人需在年初向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年度计划、经费预算等,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及报销。

(二)活动组织

1.各系牵头,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共同负责项目的宣传、申报、组织和选聘指导老师等工作。

2.所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首先面向全院学生组织院级选拔赛,根据比赛结果择优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

3.指导老师负责对参赛学生进行赛前训练、赛中指导和赛后总结,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计比赛获奖信息并上报。

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

(一)成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员分别由系(部)、教学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安排、协调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开展。

(2)争取院外经费、设备等资源支持,联系校外专家、成功校友到校举办创新创业报告等。

(二)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在学校划拨用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经费的基础上,学院再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2.经费使用。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发表论文的版面费、申报专利、创新活动所需的报名费、邮寄费、耗材、会务费及差旅费等。重点支持当年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活动竞赛项目》及《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目录》中国家级A类及以上的竞赛项目。

3.经费报销。负责人将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及专利复印件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学科竞赛类,由竞赛负责老师统一汇总,凭“年度计划、经费预算”统一报销。

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保障

1.各系根据创新活动(竞赛)项目要求,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指导老师。

2.学院计算中心、重点实验室、ACM创新实践基地等,均应向参加创新活动(竞赛)的学生开放,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

五、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奖励

1.对指导教师的奖励,执行《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中的奖励办法;同时每年学院根据贡献度评选10个左右的优秀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师指导学生立项并结项,除学校的奖励外,学院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立项的项目,每项再分别给予2000元和1000元的奖励。

2.对学生的奖励,学院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单项奖,用于奖励在科技创新领域表现突出的同学。

3.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者,视参赛级别和获奖层次,在评奖评优、组织发展、研究生优秀生源选拔、录取免试研究生等工作中优先考虑。

六、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4月6日

 

注明:原有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重点、核心赛事指导教师奖励办法》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重点、核心赛事指导教师奖励办法》相关内容已经合并在本次新奖励办法中,原有的两项奖励办法同时作废,以新的奖励办法为准,特此告知。

 


联系我们
地址: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9号教学楼
邮编:0533-2783479
电话:0533-27834
邮箱:jsjxy@sdut.edu.cn
© 2022 山东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