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 创新基地管理办法

作者:学工办 更新时间:2023-05-17 点击数:3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

创新基地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在培养大学生科研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地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特制定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办法。

一、建设目的

1.充分发挥基地的专业特色和优势,完善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发挥基地辐射作用,带动全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2.以基地为平台,引导大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培养科学精神,锻炼和提高动手和创造能力,营造严谨治学、求实进取的优良学风。培养和造就一批知识结构合理、勇于创新、学风正派,能发扬学术民主,能团结协作的优秀大学生科学研究团队,形成良好的科学研究氛围。

二、建设目标

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与规划,在现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础上,利用3~5年的时间,依托学院教学、科研及实验室条件,建设3-4个集培训、竞赛、学术交流、设计开发及产学研于一体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基地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四、基地管理及运行

1.活动场地。学院统一规划,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实验室及相关设备;基地内部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的良好氛围。

2.经费投入。学院针对每个基地承担的竞赛项目,提供必要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学术交流、技术培训、耗材等支出。大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的费用(差旅费、报名费等)由学院另行资助。

3.基地负责人。学院为每个基地选任一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实践和管理经验丰富的负责人。负责人年初向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老师及各方资源有效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4.指导教师。根据项目特点,每个基地配备3-5名指导教师,各系(中心)负责选拔推荐,形成有责任心、能力强、结构合理的指导教师队伍。

5.科创团队。基地负责人(或指导老师)整合高、中、低年级学生(本硕博)资源,形成交叉融合的创新活动团队。团队成员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国家专利。

6.科创项目。每个基地根据专业特点,针对学校公布的大学生科技竞赛A/B/C类项目,确定1-3个科创项目,学院根据项目数量及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资助。基地负责人牵头,根据学校下发的通知要求,组织社团及其他同学积极申报挑战杯、互联网+等A类比赛及国创项目,承担数量由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年度考核关键指标数统一确定。

7.日常管理。基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基地的基本运行经费预算,负责基地的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学生管理及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年终工作总结,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清退。

8.考核。基地负责人年初向学院提交工作计划,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根据计划对基地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取消或者降低资助。每两年对基地进行一次评估,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改正,再次评估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资助。

9.奖励。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的成果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成绩突出的项目成果(学校认定的A类比赛),学院可单独奖励,并优先申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五、其他

1.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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