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作者:综合办 更新时间:2023-12-14 点击数:205

各室、系(部中心):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需提交各室、系(部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并准备好个人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室、系(部中心)工作总结

1.重点是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系统梳理各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同时凝练特色做法(典型经验或工作模式);

2.各室、系(部中心)工作总结发综合办公室,请于12月19日(下周二)12:00前完成。

二、个人工作总结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总结,对照教师岗位考核关键指标任务,侧重职业道德、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参加校院安排的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等;

2.实验系列人员总结,侧重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科研工作、参加校院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等;

3.管理人员总结,侧重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创新情况、参加校院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等;

4.个人总结于12月22日前完成,准备参加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并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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