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讲会
通讯员: 张仲轩 崔今金 张静 责任编辑:马欣荣
3月14日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在4号教学楼的101、104和201教室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讲会。此次宣讲会邀请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思享”大学生宪法宣讲团进行权益宣讲。宣讲团成员杨博雅、刘姝琪、杨立颖主讲,计算机学院部分学生参加。
会议伊始,杨博雅介绍了宣讲的目的及主题。随后,刘姝琪围绕“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创和谐校园”的主题,详细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宪法和法律中的保护规定,以及该日设立后取得的成果。刘姝琪还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的权利,并强调了这些权利的保障对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
接着,杨立颖分享了多个真实案例,从中强调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她建议大学生在网络维权时应保持截图意识,尽量避免微信购物,并要谨慎支付“定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宣讲人员介绍了多种维权方法,包括协商、投诉、调解、仲裁和诉讼,并建议同学们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可通过这些途径进行维权。同时,他们还介绍了12315等消费维权热线,为同学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维权渠道。
此次宣讲会增强了计算机学院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使他们更清晰地了解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有助于构建安全、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促进依法维权氛围的形成,进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