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考核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日期 | 工作内容 | 地点 |
3月27日前 | 一志愿复试考生登陆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收费系统。 (http://cwcwx.sdut.edu.cn/)缴纳复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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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 8:00-12:00:一志愿考生报到,审核考生资格 | 西校区9号楼1楼大厅 |
15:30-17:00:一志愿考生上机编程测试 | 西校区信息楼6号机房 | |
19:00-21:00: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 | 见研究生工作部网上通知 | |
3月28日 | 7:00-7:30:一志愿考生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 西校区9号楼207 |
8:00开始,一志愿考生综合面试 | 西校区9号楼207候考 | |
线上心理测试 | 见研究生工作部网上通知 | |
14:00-18:1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西校区9号楼109 |
备用考场:9号楼206。
二、考核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考核考生诚信状况、有无思想偏激等行为,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一般每名学生3-5分钟。
2. 英语笔试
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测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英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英语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初试考生低于20分者,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
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分钟。
专业能力面试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内容包括考察学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专业能力面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上机编程测试时长90分钟,于报到当天进行,上机考试情况作为专业能力面试打分的参考。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20%+专业与实践创新能力×70%+沟通合作能力×10%
各复试考核小组要在面试过程中做好记录,填写《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并给出考核意见。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要分别为每位学生打分,最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按照A、B、C、D、E五个等级进行评价,然后按照等级相应的分值计分并签名(见附件1)。所有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其他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该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考核小组组长、研究生工作部招生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核流程
1.分组
考生分A、B两个组进行面试,每组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分组如下:
A组:085404 计算机技术
B组: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410人工智能,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2.考核流程
考场名称 | 地点 | 测试学生和内容 |
A组英语面试考场 | 9#209 | A组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 |
A组专业能力面试考场 | 9#204 | A组考生,专业能力 |
B组英语面试考场 | 9#208 | B组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 |
B组专业能力面试考场 | 9#210 | B组考生,专业能力 |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场 | 9#211 | 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
按照抽签的序号和考场的面试顺序(见附件2)进入不同的考场进行面试。
假设考场面试顺序如上所示,编号为A7的考生依次于8:30进入A组专业能力面试考场、9:00进入思品考场、9:30进入A组英语面试考场。注意:此时间是大约的时间,具体以各考场实际进展情况为准。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3%+综合面试成绩×67%
2.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二等功免初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复试成绩
五、监督和复议
1. 学校和学院分别成立校级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和院级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复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学校监督电话:0533—2782143,学院监督电话:0533—2789099。
2.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若考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不认同,可以在收到答复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答复为最终答复。